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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作者:小编 日期:2021-09-30 15:37:25 点击数:

  一、学院简介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清远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公办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有“珠江三角洲后花园”之称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宜居城市——清远市。清远市毗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清高速、京珠高速、广乐高速、京广高铁、京广铁路纵贯南北,学院位于清远市中心城区,距广州市中心仅60公里,交通便捷。

  学院是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过亿元。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教育部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专业6个、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的骨干专业2个、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6个、省级二类品牌专业3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6个、省级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4个。获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并形成了“现代学徒制引领,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鲜明办学特色。近三年市级以上和各类横向项目共计80多个,获得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技术230多项。

  二、招生类别及计划(招生代码:12958)

  我院开展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试点招生,试点招生计划共740人。

  (一)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高素质农民专班)

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图1)

  (二)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招生计划

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图2)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2.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由清远市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

  2.报考护理专业的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现代学徒制考生在办理录取手续前必须已和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涵盖培养期。

  4.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2021年在广东省或其他省(市、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参加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相关考生报考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

  符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条件和我校专业报考要求且拟报考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的考生须进行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及专业志愿填报。已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且获得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直接使用已获得高考报名号进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无需重新进行高考报名。高职扩招报名、专业志愿填报、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工作流程详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流程(附件1)。

  考生需登录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下称“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报名及专业志愿填报,并按以下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流程(附件1)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志愿填报以及报考资格审核、复核。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30日10:00。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审核状态。

  报名及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不得修改已填报的个人信息或院校专业志愿。因未认真查阅具体报考条件而无法获得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核要求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自主招生、自主命题模式,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考核。“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合计100分。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一)考生测试

  1.卷面分值:所有招生专业“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分卷进行测试,其中文化素质40分,职业技能60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按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成绩两项公布。

  2.测试时间:2021年10月10日9:00—11:00。

  3.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测试方式:所有专业“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测试均采用笔试,纸质试卷作答(具体要求见准考证)。

  5.相关要求:考生须在10月8日前登录招生网(https://zs.qypt.edu.cn),查看考场安排及相关要求,并按照相关要求携带证件准时参加考试,诚信应考。

  (二)免试

  曾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须在系统提交免试材料、核实资格、经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qypt.edu.cn/)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符合免试资格的考生以满分计算总成绩。

  符合免试条件考生须在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其它证明材料(含申请免试考核或免试录取材料)”栏目中提交免试材料,在其它栏目提交一律不享受免试政策。

  报考我校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均须参加“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录取工作

  我院按行政管理、医学美容技术、护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四个专业进行分专业划线录取。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工作拟于10月18日-25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高职扩招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如有变化,以广东省教育教育院工作安排为准。

  (二)录取规则

  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所有参加测试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查,考生必须确保个人考生号、身份证号码、对口专业等报考信息真实并符合我院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要求。如在核查过程中,因填报信息虚假、专业不对口、已被春季分类招生录取、夏季高考录取等情况,我院将直接取消其测试成绩及专业排名,所缺名额直接顺延后续考生。

  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如有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商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可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工作在我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核、录取程序透明、公开。

  测试结束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qypt.edu.cn/)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根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相应功能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以此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我校自行印制《新生录取通知书》,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对《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由校长签章及加盖本校公章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直接寄送至录取考生。

  (五)新生注册与复查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缴交学费。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我校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严格核查新生报到所持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中阶段毕业证明等材料是否同考生录取名册、电子档案一致;同时采用网上核查、与颁证单位确认等多种方式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学历文凭、户口资料、劳动合同等各项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取消录取考生入学资格后产生的空额计划不进行补录。

  七、人才培养

  (一)培养模式和毕业证书

  高职扩招学生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符合试点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二)现代学徒制学籍管理

  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学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

  (三)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学籍管理

  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试点班学制统一为3年。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入试点专业或其他专业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八、考试费用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费用:70元/人(含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高职扩招工作,简化报考流程,减轻考生负担,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考生考试费实行免费。

  九、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 0763-3936666、3936555 邮政编码:511510

  传真:0763-3936888 电子邮箱:qyzyzhaoban@163.com

  学校网址:https://zs.qypt.edu.cn

  附件1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流程

  符合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且获得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凭已获得考生号直接进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

  一、考生进行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s://pg.eeagd.edu.cn/ks),根据系统指引阅签诚信承诺书,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关系等信息,获取报名号、绑定手机号,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并经核对信息无误后根据实际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时间为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考生不得再修改已填报个人信息及院校专业志愿。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请与所报考的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一)考生上传证明材料

  1.广东省户籍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2.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港澳考生上传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上传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3.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须上传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电子版。参保证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4.现代学徒制考生。满足上述1、2、3条件之一的现代学徒制考生还须上传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或在录取前向招生我校提供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退役军人考生。满足上述1、3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考生还须上传本人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原件电子版。

  已参加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考生报名号的考生无需再提供户籍和高中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二)考生身份类型确认

  退役军人指符合相关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和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的下岗待岗职工;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高素质农民指长期稳定以农业及关联产业为主要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水平,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主要劳动收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以上四类人员的考生身份,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二、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高职扩招考生报考资格审定工作实行网上审核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我校先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信息以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如有需要,可联系考生线下提供补充证明材料。由于考生未正确填报联系方式,我校无法联系考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我校组织开展。我校须根据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户籍信息、学历信息、退役军人考生的退役证明材料、外省户籍在粤务工人员参保情况及与本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核。现代学徒制试点报考考生资格由我校会同试点合作企业联合审定,且只能录取试点合作企业在岗职工。

  我校在审定考生报考资格时要指定专人按流程进行审核及复核,我校在系统中将报考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通过”,并打印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填写报考资格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考生一经报考我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我校打印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对于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的考生,我校在网上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考生不得再修改院校专业志愿。

  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考生报考流程图

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图3)

  附件2

  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日程安排

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图4)

  附件3

  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图5)

  注:1. 本表由考生报考院校审核考生资格通过后打印加盖公章留存。

  2. 考生仅可选择填报1类招生计划,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3. 各类型考生须上传证明材料清单:

  (1)广东省户籍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2)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港澳考生上传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上传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3)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上传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电子版。参保证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4)现代学徒制考生。满足上述(1)(2)(3)条件之一的现代学徒制考生还须上传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或在录取前向招生院校提供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退役军人考生。满足上述(1)(3)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考生还须上传本人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原件电子版。

  (6)已参加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考生报名号的考生无需再提供户籍和高中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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